2、面试、心理测试
(1)时间:8月10日下午
(2)地点:青原区消防救援大队
(3)内容:测试报考者对岗位的认识、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和组织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现场抽签顺序进行面试。集中对报考者进行心理测试,对心理测试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3、考核总成绩计算
(1)灭火救援岗位:体能测试中任一项目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测试标准、岗位适应性测试有一个单项达不到“一般”标准或心理测试不合格的予以淘汰。招聘考试总分100分,体能测试为40分,面试为60分,招聘考试总成绩为体能测试得分与面试得分之和。(总成绩相同,以体能测试分数高低排序),按照1:1的比例进入体检环节。
(2)宣教岗位:总成绩计算方式=专业考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总成绩相同,以专业成绩分数高低排序),按照1:1的比例进入体检环节,并予以公示。
(三)体格检查
(1)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地点:青原区人民医院
体检参照《应征公民体检检查标准》中的部分项目进行,入闱人员统一在青原区人民医院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进行体检并递交体检报告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者以体能测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下同)。
(四)政治审查
政审主要对拟招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标准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核查,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公示
体检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名单,并在青原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聘用人员自正式报到之日起一个月内,由青原区消防救援大队与聘用人员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期间大队将组织被聘用人员进行为期90天岗前培训及考核,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的,不予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五、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保障
(一)管理
1、被聘用政府专职队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学习灭火救援基本理论、政策和知识,掌握灭火救援技术、战术和指挥方法;
(2)扑救火灾;
(3)承担地震等自然灾害,建筑施工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空难等生产安全事故,恐怖袭击、群众遇险等社会安全事件的抢险救援任务;
(4)协助处置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生物灾害、矿山事故、危险品化学事故、水上事故、环境污染、核与辐射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5)防火巡查、消防宣传培训、火场宣传;
(6)“119”接、受警;
(7)消防车、运兵车驾驶;
(8)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2、按照下列要求实行准军事化管理:
(1)按照消防队伍思想政治教育大纲要求参加政治学习,培养忠贞品质、坚强意志和优良作风;
(2)身体条件达到《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3)业务技能达到消防队伍相应职级消防士水平和《灭火救援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4)按照要求参加执勤备战相关工作;每月调休假6天,24小时执勤备战警力不低于75%;
(5)集中食宿,并按照要求建立严谨的执勤、训练、工作、生活秩序。
3、实行等级管理和全面考核,评定等级与工资待遇挂钩,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工资等级、奖惩、任职、续签劳动合同的主要依据。
(二)保障
1、工资与福利待遇:由政府财政保障,实行按级定酬、量化绩效。灭火救援岗位:试用期期间按照第一个月2000元,第二个月2400元,第三个月2800元的标准发放,正式签合同人员平均工资5900元/月左右(含五险一金)。宣教岗位:试用期内2800元/月·人,正式聘用后3600元/月·人(其中基本工资2800元,绩效工资800元),并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随工作年限逐年递增,工作期间免费提供食宿、被装和部分生活用品,每年享受1次免费体检。
2、因工作成绩突出,参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六、咨询电话
联系方式:傅指导员18807969550 陈队长13576642420
七、附件
原标题:吉安市青原区2021年政府专职 消防队员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qyq.gov.cn/news-show-141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