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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江西九江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10名)

2021年江西九江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10名)

彭泽县人民政府 | 2021-09-16

四、政审和体检

1、根据面试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面试出现同分的,则以体能测试成绩(以3000米成绩为准)从高到低确定入围对象,因体检出现人员空缺,按照面试从高分到低分可以替补一次。

2、政审标准参照现役士兵条件执行。政审、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聘用及管理

(一)聘用

被聘用人员自正式报到之日起,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后胜任工作者,由县消防救援大队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第二次续签劳动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二)管理

1、被聘用后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学习灭火救援基本理论、政策和知识,掌握灭火救援技术、战术和指挥方法;

(2)火灾扑救;

(3)承担地震等自然灾害,建筑施工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空难等安全事故,恐怖袭击、群众遇险等社会安全事件的抢险救援任务;

(4)协助处置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生物灾害、矿山事故、危险品化学事故、水上事故、环境污染、核与辐射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5)“119”接、处警;

(6)消防车、消防船艇驾驶;

(7)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六、聘用人员的保障

1、工资和福利待遇:起薪2000元/月(试用期),满两个月后,月收入不低于3000元/月(含五险一金)。特定的岗位会发放相应的岗位津贴,政府专职队员经九江市消防救援支队体技能考核合格后,参照《关于全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标准的通知》(赣应急字【2019】78号)文件执行(月收入不低于4000元/月)。

2、入职第二年起定期增资,国家及单位有提高工资和福利待遇标准要求的,从其规定。

3、因工作成绩突出,参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同等条件评功评奖,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4、在训练、灭火、救援等工作中受伤、致残或死亡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七、招录编制晋升

1、年龄在24周岁以下男性每年可以参加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

2、本单位可以全程为有志青年提供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考核项目培训。

3、在新招录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授衔时,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龄可计算相应年限(需在本单位工作满一年)

八、报名联系方式

联系人: 钟玉翔(站长)   电话:13755298327

         黄智超(指导员) 电话:17897927717

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1年9月15日

原标题:2021年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10名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pengze.gov.cn/zx/03/202109/t20210915_52463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