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消防队伍建设,充实应急救援执勤备战力量,服务峡江县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江西省合同制消防员招聘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精神和现实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录工作面向社会公开,依照择优录用、公平公正的原则,设置相应招聘条件招录优秀人才,具体招聘工作由峡江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实施。支队专职办派员对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和心理测试进行监督指导。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面向社会招聘10名政府专职消防员(限男性),岗位为灭火员。
三、招聘条件
(一)政治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风正派,吃苦耐劳,忠于职守,顾全大局,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工作中能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志愿献身应急救援事业;
(二)年龄条件: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1年11月1日至2003年11月1日之间出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年龄适当放宽,但不得超过32周岁(1989年11月1日之后出生)。
(1)持有机动车B2驾驶资格证,且驾龄3年以上,无重大交通事故违反违章记录的;
(2)具有机动车辆维修或消防器材装备维修技能;
(3)原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
(三)学历条件: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学历,包括具有高中以上同等学历的技校、中专、高职学历;
(四)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体形端正,身体无明显不良症状和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重度平跖足,无传染性疾病,身体协调性好,反应敏捷。身高不低于1.62米,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大专以上学历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五)退伍军人,体育特长生,有灭火救援、车船驾驶、文字编辑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录用;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被公安机关辞退、解聘记录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其他原因不宜进入应急救援工作队伍的。
四、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面试和心理测试、体检、政治审查、公示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统一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招聘人员需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现场填写报名表,报名的同时根据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
2021年10月21日至11月9日(含双休日)
报名地点:
峡江县消防救援大队二楼办公室(峡江县大秀路7号)。
报名材料:报考者需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学历(位)证书、驾照、退伍证(其中有相关工作经验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相关岗位资格证书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红底或蓝底免冠照片2张。如提供虚假材料取消录取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弄虚作假者依法追究其责任,并取消报名资格、聘用资格,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二)考核
考核分为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面试和心理测试。
1、体能及岗位适应性测试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另行通知
(3)测试:体能测试项目为1个必考项目(1000米跑),3个选考项目,单杠引体向上和俯卧撑两项任选1项,10米×4往返跑和100米跑两项任选1项,原地跳高和立定跳远两项任选1项。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2个,为负重登六楼和拖拽。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测试标准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聘标准(详见附件1),满分为40分。体能测试运动强度较大,存在一定风险,患有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等疾病,不适合剧烈运动的人员请主动向监考组说明。
根据体能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同时岗位适应性测试每个单项必须达到“一般”标准以上。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5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尾同分者一并入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