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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江西宜春市应急救援保障中心合同制综合性应急救援队员招聘公告(30人)

2021江西宜春市应急救援保障中心合同制综合性应急救援队员招聘公告(30人)

宜春人事考试网 | 2021-12-03

为进一步提升应急救援能力,扎实推进我市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按照“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原则,组建宜春市应急救援保障中心合同制综合性应急救援队(市专业森林消防支队)。根据《江西省地方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赣府厅发〔2020〕13号)、《关于全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标准的通知》(赣应急字〔2019〕78号)、《宜春市地方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实施意见》(宜府办字〔2021〕30号)和中共宜春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应急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有关事项的批复》(宜市编文〔2021〕42号)的文件精神,宜春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队员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收岗位及条件

(一)招收岗位及名额

1.应急战斗员(20名)

2.信息宣传员(4名)

3.通信技术员(4名)

4.车辆驾驶员(2名)

(二)招收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3.热爱应急事业,志愿从事综合性应急救援工作,具有适应全天候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4.身心健康,无精神疾病史,形体端正,身体无缺陷,无纹身;

5.男性,身高1.68米以上,不超重(标准体重(斤)=(身高cm-105cm)×2,标准体重±20%),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裸眼平均视力不低于4.8。

(三)岗位要求:

1.应急战斗员岗位(20名)

(1)志愿从事综合性应急救援工作,服从准军事化管理;

(2)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年龄在18至30周岁,具有应急救援经验和应急救援所急需专业特长的可以放宽至35周岁;

(3)通过体能招录测试满足应急救援身体条件的;

(4)部队复退军人、警校毕业生、体校毕业生、运动员以及具有应急救援经验者优先录用。

2.信息宣传员岗位(4名)

(1)满足应急战斗员岗位招录条件;

(2)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有一定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熟练运用各项办公设备及软件;

(3)新闻类(中文类)等相近专业毕业生,擅长写作,具有信息采编、新闻宣传相关能力优先录用。

3.通信技术员岗位(4名)

(1)满足应急战斗员岗位招录条件;

(2)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熟悉通信设备的使用和信息系统维护;

(3)计算机及通信相关专业毕业生优先录用。从事过通信设备操作相关工作的复退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

4.车辆驾驶员岗位(2名)

(1)满足应急战斗员岗位招录条件,年龄放宽至35周岁;

(2)具有3年以上驾龄,持B1以上有效驾驶证;

(3)有驾驶通讯车辆或者有车辆维修经验者优先录用。

(四)有下列情况的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拒服兵役的以及退伍军人在部队服役期间受过纪律处分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法规并被聘用单位辞退、解聘记录的;

5. 存在其他不宜进入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工作的情形。

二、工作任务及要求

宜春市应急救援保障中心合同制综合性应急救援队(市专业森林消防支队)队员担负处置森林火灾,执行抗洪抢险救灾、地质灾害处置、雨雪冰灾应对、事故灾难救援等综合性应急救援任务。实行准军事化管理,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 的训词精神,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三、福利待遇

(一)宜春市应急救援保障中心合同制综合性应急救援队(市专业森林消防支队)队员属于合同制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与在编人员脱钩,试用期内月工资为3800元。正式聘用队员工资福利待遇将按照《关于全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标准的通知》(赣应急字〔2019〕78号)文件执行。

(二)新招聘人员试用期原则上为二个月,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后,由市应急救援保障中心负责办理聘用手续,依法签订聘用合同,第一期合同期限为3年,考核合格后可以续签,续签合同期限原则上为每5年一签,队员在岗服务年龄不超过45岁。退出宜春市应急救援保障中心合同制综合性应急救援队工作岗位,按照《劳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三)工作期间,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人身意外伤害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由所在单位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