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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四川巴中市平昌县应急管理局面向全县招聘合同制消防员公告(15人)

2021四川巴中市平昌县应急管理局面向全县招聘合同制消防员公告(15人)

平昌县人民政府 | 2021-12-14

平昌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是作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力量补充的地方应急救援队伍,与平昌县消防救援大队共同构成全县综合应急救援骨干力量,遂行城乡消防、森林火灾、抗洪抢险、道路交通、地震和地质灾害、危化等灾害事故救援工作。根据《平昌县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实施方案》要求,经研究同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县公开招聘合同制消防员15名(限男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消防员15名,其中战斗员10名、驾驶员5名。

二、工作岗位

主要为平昌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白衣、驷马、响滩、镇龙等消防救援站消防战斗员、驾驶员岗位,具体岗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调整。

三、招聘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政治合格,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人民,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消防事业,服从工作安排,甘于奉献,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道德素质。

2、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限男性,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身高不低于165cm,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10%[标准体重=(身高-100)kg,身高以cm为单位计算数值]。战斗员年龄18-28周岁(1993年12月15日至2003年12月15日期间出生);驾驶员年龄18-35周岁(1986年12月15日至2003年12月15日期间出生)。驾驶员岗位需持有B2及以上有效驾驶证。

4、同等条件下,在原公安消防部队、武警森林部队服役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工作,具有灭火救援技能基础的退役(退出)人员、具有政府(企业)专职消防队、森林扑火专业队工作经历者和复员退伍军人优先聘用。但在上述单位工作期间被辞退的不予聘用。

5、平昌县户籍的城乡居民。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5日—2021年12月24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3、报名地点:平昌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平昌县金宝新区金宝大道四段11-10号金安华府三楼)。

4、报名手续:

①《平昌县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合同制消防员报名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

②身份证、学历证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③近期2寸免冠照片4张;

④部队服役(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经历、专职消防队和森林扑火队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平昌县应急管理局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招聘测试人员。资格审查和报名人员提供的有关资料甄别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提供不真实信息,均可取消其招聘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