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警法考试网温馨提醒您关注:【2017浙江辅警考试:磐安县公安消防大队招聘消防队员9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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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应急联动能力,确保全县范围火灾形势稳定。磐安县公安消防大队决定面向全社会征召9名有志向于消防事业的人员补充政府专职消防力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磐安县消防大队3名,其中灭火员岗位3名;方前镇政府专职队3名,其中灭火员岗位2名,驾驶员岗位1名;冷水镇政府专职队3名,其中灭火员岗位2名,驾驶员岗位1名。招聘对象、岗位、条件及待遇等详见《磐安县公安消防大队招聘专职消防队员计划表》(附件一)。
二、工作性质
属于政府编外用工,主要参与消防灭火救援工作。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30日至2018年1月 10日
2.报名地点:磐安县公安消防大队(联进村村口)
3.联系电话:徐警官,
4.报名要求:
(1)符合征集公民服兵役的政治条件,无不良记录,志愿从事消防事业;
(2)要求高中(含)以上学历,能吃苦耐劳,有一定的运动基础,反应灵敏;
(3)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男性,身体、心理健康,无传染性、慢性疾病;
(4)其他对消防工作有利的特长优先,退伍军人优先。
5.服从县公安消防大队岗位分配。
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并填写报名表一份。
报名人员须认真阅读公告,按照公告公布的条件填写《磐安县公安消防大队招聘专职消防队员报名表》(附件二),并提供与之相符且真实有效的报名材料。如提供材料与报考岗位所需条件和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负责。应聘人员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如发现不具有报名资格或伪造报名材料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有违法犯罪记录或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有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的;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曾被其他单位辞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