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体能考试
体能考试由磐安县公安消防大队组织实施。
考试内容包括3000米、100米、3分钟俯卧撑。考试时间、地点、内容以消防大队通知为准。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第二代身份证,按照通知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体能总成绩根据《专职消防员体能成绩评定表》(附件三)进行排序,按照实际参加考试人数淘汰20%的比例划定。
(四)确定面试对象
在体能考试中根据体能成绩从高到低,按计划招聘数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最后一个名额如笔试成绩相同的,成绩相同人员均进入面试。招聘职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五)面试
面试由磐安县公安消防大队组织实施。
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六)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将体能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体能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体能成绩×60%+面试成绩×40%
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到低分按1:1比例进行体检。
(七)体检
体检工作由磐安县公安消防大队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按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如体检合格人数不足计划招聘岗位数,按报考该岗位人员总成绩从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参加体检。报名人数少于招聘岗位数,按实际人数确定。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八)公示、聘用
体检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在磐安人才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原标题:磐安县公安消防大队专职消防队员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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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安县公安消防大队
2017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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