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笔试
1.笔试内容为办公office知识、行政能力测试、公文写作。笔试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为1月份,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于规定时间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三)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能测评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体能测评人选。舒城县消防救援大队对体能测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按照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以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等信息进行核验。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进入体能测评资格。
(四)体能测评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规定及《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评分标准》,由舒城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男子进行1000米跑步测评,女子进行800米跑步测评,测评成绩达60分以上的为合格。
(五)面试
1.体能测评合格人员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于体能测试后另行通知。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与应变协调能力、服务意识、语言表达与仪表举止等,满分为100分。
4.为确保新聘人员素质,设定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检
1.笔试与面试成绩相加即为考生考试总成绩。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与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出现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同分,则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如笔试成绩也同分,则以笔试试卷中主观题得分高低确定排序。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舒城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对报考者所提供的证件资料、相关信息与招聘条件和要求进行审查。如发现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拟聘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七天。经公示无异议的,进入试用期。
(九)递补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以及自动放弃等所致招聘人员缺额的,从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十)聘用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即确定为正式聘用对象,由消防救援大队与本人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工资为2000元每月,正式聘用后月工资不低于5000元(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六险一金等),工资标准根据工作年限和工作表现予以适当调整。舒城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配发消防辅助人员制式服装。
六、其他事宜
本公告由舒城县消防大队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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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2年1月5日
原标题:舒城县消防救援大队文员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shucheng.gov.cn/https://www.shucheng.gov.cn/zwzx/rsks/348723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