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宝坻区政府批准,宝坻区公安消防支队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35名,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共计35人。
消防员岗位15人;
消防文员岗位15人;
消防车辆驾驶员岗位5人。
(二)招考对象
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人员(不含在校学生、现役军人等)。
(三)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较高;
2. 热爱消防事业,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有志为消防事业作贡献;
3. 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4.身体健康,无残疾,具备工作需要的身体素质;
5. 政治审查合格;
6.本区常住户口(2018年9月17日之前取得宝坻区户口);
7.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
(四)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4.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消防员、消防文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报考人员从2018年9月4日开始,通过下列网站查询: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网:
(二)报名和缴费
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网址:
报名时间:9月17日9:00至9月19日17:00结束。
缴费时间:9月17日9:00至9月20日17:00结束。
考务费:每人45元。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考。报名期间,通过审查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24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缴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