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聘采取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体能测试(达标)+笔试(100分)+面试(100分)构成应试者的综合成绩。
1、体能测试的项目和标准依据《公安消防部队灭火救援业务训练与考核大纲(试行)》设定,达标项目为4项。具体项目是:1500米跑、100米跑(此2项为必须达标项目),俯卧撑、仰卧起坐、立定跳远、单杠引体向上、双杠臂屈伸(任选2项达标)(体能测试达标标准见附件2)。
2、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综合素质,考题范围为:法律法规、消防基本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等,笔试满分100分。
3、报考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4、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成绩通过市公安消防支队微信公众号及市公安消防支队微博公布。
七、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按通知时间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付。体检结果于体检完成5个工作日内交于市公安消防支队720办公室进行汇总公布,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后若出现缺额,可依次递补。
八、政审及培训
(一)体检合格者,由市公安消防支队按应聘者笔试、面试的平均成绩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排名,进入政审名单。
政审不合格者将取消录用资格,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可依次递补。
(二)拟聘用人员由市公安消防支队通知岗前培训报到时间和地点,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指定地点报到。未经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不予聘用。培训期间按照1:1.2的比例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
九、聘用
1、岗前培训合格者,与中介机构(劳务公司)正式签订《劳动合同》进行劳务派遣。
2、试用期三个月(含岗前培训时间),合同期一年。劳动合同期满后自行终止,自动解除劳动关系。根据工作需要及个人表现,可继续聘用,具体由市公安消防支队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配,不服从分配者将不予录用。
十、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除在医院体检现场由本人缴纳体检费用外,不收取任何费用。
2、此次招聘工作资格审查合格者将通过电话通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等环节均通过市公安消防支队微信公众号及市公安消防支队微博进行发布,报考人员应根据招聘工作安排,及时登陆查看相关信息,因考生自己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报考人员上交材料不予退还。
本次招聘未尽事宜由攀枝花市公安消防支队司令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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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体能测试项目及达标标准
攀枝花市消防支队
2018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