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沈阳市社会经济发展对消防救援力量的需求,依据《关于规范和加强全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辽消安委 [2020]18号),沈阳市消防救援支队现向社会公开招聘一线执勤岗位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一)招聘岗位
1.战斗员:从事消防队站灭火救援工作,需担负执勤战备任务;
2.驾驶员:从事消防队站执勤消防车驾驶工作,需担负执勤战备任务;
3.通信员:从事一线通信保障、应急通信等保障工作,需担负执勤战备任务;
4.操作员:从事真火系统及各类灭火救援设备的操作管理、维护保养等工作,需担负执勤战备任务;
5. 装备技师:从事装备管理维护保养和执勤车辆维修保养等工作,需担负执勤战备任务;
6.训导员:从事一线应急救援,搜救犬培训养殖等工作,需担负执勤战备任务。
(二)招聘人数
此次沈阳市消防救援支队共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150名,均为男性,其中:战斗员81名、驾驶员52名、通信员11名、操作员1名,装备技师3名、训导员2名。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较强的政治素质,能够认真学习党的政治理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4.爱岗敬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求真务实;
5.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为人正派、清正廉洁,能够团结同志,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术能力;
6.具有较强的组织观念,服从领导、听从指挥,能保质保量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7.个人综合素质过硬,志愿献身消防救援事业,现实表现良好,工作态度端正;
8.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肢体功能障碍,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身高在165cm以上,视力在4.6以上,无面颈部文身,着短袖体能训练服其他裸露部位长径不能超过3cm的文身,无其他部位长径超过10cm的文身,无重度平跖足。
(二)公开招聘岗位条件
1.战斗员岗位:
(1)男性,年龄在18至28周岁(1994年6月30日至2004年6月30日期间出生),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2)在同等条件下,大学本科毕业生、退役士兵、体育院校毕业生(取得国家二级运动员等级证书)和具有专业技术特长人员优先聘用(需提供相关证明)。
2.驾驶员岗位:
(1)男性,年龄在20至38周岁(1984年6月30日至2002年6月30日期间出生),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程度,持有地方B2、A2、A1驾驶证,且驾驶准驾车型实际驾龄不得少于一年;
(2)在同等条件下,大学本科毕业生、退役士兵、驾龄在2年以上和具有专业技术特长人员优先聘用(需提供相关证明)。
3.通信员岗位:
(1)男性,年龄在20至28周岁(1994年6月30日至2002年6月30日期间出生),具有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未婚,电脑操作熟练、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能熟练掌握OFFICE办公软件;
(2)在同等条件下,持有B2、A1和A2驾照;具有国家计算机等级二级证书、网络和软件运维、计算机专业或有技术特长人才;持有AOPA证书、无人机操作熟练,可对无人机产品进行日常维修、维护、组装优先聘用(需提供相关证明)。
4.操作员岗位:
(1)男性;应届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为20至28周岁(1994年6月30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出生),电脑操作熟练、能熟练掌握OFFICE办公软件;
(2)在同等条件下,计算机专业、自动化专业、电力系统专业毕业取得相应等级证书或有技术特长人才优先聘用(需提供相关证明)。
5.装备技师岗位:
(1)男性,年龄在20至38周岁(1984年6月30日至2002年6月30日期间出生),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取得机械、电子、汽修及相关专业高级技工及以上的相应等级证书(需提供相关证明);
(2)在同等条件下,大学本科毕业生、有2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或具有技术特长人才优先聘用(需提供相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