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珠海市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印发<金湾区(开发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珠金办函〔2022〕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现公开招聘16名政府专职消防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政府专职消防员,享受相应的薪酬待遇。具体职位情况详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
(六)报考年龄详见附件1;
(七)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及以上学历;
(八)具备各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九)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 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 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 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 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
6. 患有精神疾病或长期服用精神类药物的;
7. 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8. 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9. 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10. 从事消防工作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1. 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司机岗位(JWXF601)、火场文书岗位(JWXF603):
报名—资格初审—笔试—体能测试—技能测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战斗员岗位(JWXF602):
报名—资格初审—笔试—体能测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月17日17:00
2.报名方式
采取邮件方式报名。应聘者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以压缩包文件形式发送至指定的电子邮箱地址:443647177@qq.com(以邮件收到时间为准)。
压缩包文件和邮件标题请按“职位代码+职位名称+考生姓名”格式命名,如“JWXF601+司机+张三”。
注意:请确保提交的报名材料清晰可辩,真实、齐全、准确,报名材料填写或提交不完整的报名不成功。
3.报名材料
(1)《珠海市金湾区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报名者须在“本人确认签名”处亲笔签名,未签名的不予受理);
(2)个人近期同底大一寸正面免冠彩照;
(3)身份证(正反面);
(4)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
(5)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要求学位的职位可不提供学位证书。
(6)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书、证明材料。
4.资格初审
由招考单位负责,如报名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报名资格的不予参加笔试。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将在金湾区政府网站公布。
5.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完成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国有单位的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书面证明。
(3)年龄、相关资历证书取得时间等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
(4)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二)考试和资格复审
考试包括笔试、体能测试、技能测试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知识、业务水平以及适应职位要求的素质与能力。
1.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进行。每一职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报考人数的比例达到1:3时开考,否则将不予开考或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将通过金湾区政府网站另行公告,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及体能测试人员名单在金湾区政府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合格者方可进入体能测试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