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行政执法行测部分考试中有一种题型叫做不定项选择,该部分题目出现的位置是在行测第六个模块综合分析部分。在行政执法考试中综合分析题共一篇材料,下面设置5个不定项选择,根据考试大纲的内容主要测查政治、法律、管理、经济等社会科学知识进行分析判断的能力,但是,根据近4年考试情况来看,该部分主要以法律内容为主,且主要测查法律中的行政法知识。今天本文就告诉大家,行政执法考试中,不定项选择考法律时该准备哪些行政法知识点。
1.行政主体。行政主体是指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管理职能并能承担法律责任的组织。根据定义,行政主体必须满足三个要素即:拥有行政权、以自己名义管理和独立承担责任。其实,判断行政主体的关键就是看谁在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管理。在我国,行政主体主要是各种行政机关包括五级人民政府、四级部门和行政公署、区公所、街道办三种派出机关,再加政府部门里的执法机构如公安局的里的交警支队和派出所。本部分考法主要就是结合材料去判断谁是行政主体。
2.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都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的常见的执法行为,该部分需要准备的知识点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原则、种类、告知义务、三种决定程序尤其是简易程序和听证程序再加执行程序中罚款的收缴。行政强制: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及实施注意事项、行政强制执行种类及实施注意事项。考试中主要是综合性判断正误考查,如关于××处罚下列说法正确或者错误的是。因此,每一个知识点都要认真学习并掌握。
3.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属于行政法中的救济程序,是行政相对人对行政行为不服时维护自身权益的方式,其中行政复议一般是找上一级行政机关,行政诉讼是找人民法院。行政复议里需要掌握的重点知识有:行政复议范围、行政复议机关以及行政复议程序,尤其是行政复议简易程序。行政诉讼里需要掌握的重点知识有:行政诉讼是直接提还是必须在复议后提、行政诉讼管辖、行政诉讼经复议的案件如何认定被告及行政诉讼举证责任。该部分的知识简单且重要,考查方式主要还是问找谁复议或者找谁诉讼。希望大家在理解的基础上去记忆。
综上所述,行政法案例还是遵循行政法框架即行政主体、行政行为和行政救济三个模块综合考查,相关重点知识在前文已介绍完毕,希望大家认真准备,争取考试中不丢分。
案例分析节选:王某家住S市L区,在S市H区有一家生产食品的工厂,因为王某涉嫌生产有害食品所以被H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调查,期间,由于王某家中可能存在违法证据,所以,H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L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后L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王某家中的涉案物品进行扣押,王某对此决定表示不服,表示会提出复议。
1.材料中的作出扣押行为的行政主体是:
A. 王某
B. L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C. H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D. L区和H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1.答案:C。解析:A项王某是行政相对人。故不选。又因为本案中出现行政行为委托实施的情形,在委托中,行政主体一定是委托者而不是受托者,所以行政主体是H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故本题答案选C。
2.王某想要提出行政复议,则最有可能向下列哪一个行政机关提出:
A.L区政府
B.H区政府
C.S市政府
D.L区和H区政府均可
2.答案:B。解析:本案中行政主体为H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复议应该找该行政主体的上一级机关,故应向H区政府申请复议。故本题答案选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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