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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广西银海区人民检察院招聘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5人公告已经发布,报名时间截止12月20日,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考生可到指定场所进行报名。关注中公警法考试网获取更多广西检察院招聘信息。
根据工作需要,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各岗位职责及要求
1.检察辅助人员(3人)
主要职责:从事办理案件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担任案件办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完成单位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岗位要求:具有全日制法学类本科以上学历;特别优秀者,学历可放宽至大专。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和有相关法律工作经验者优先。
2.行政辅助人员(2人)
主要职责:从事通知收发、会务、资料整理、调研、材料写作、党务工作等行政事务性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岗位要求: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特别优秀者,学历可放宽至大专。工作认真细致,作风严谨踏实,具有一定语言文字归纳、写作等司法辅助工作能力。中共党员优先。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2.年龄在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2月1日至1999年12月1日期间出生),特别优秀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文字写作和计算机运用能力;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良好身体条件,符合有关体检要求;
5.具备拟任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6.具有文艺、体育等特长者,同等条件优先录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参加非法组织活动的;
5.其他不宜招聘为检察机关工作人员的。
三、工资待遇
1.检察辅助人员
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工资标准为:2300元/月,试用期满后工资标准为:3400元/月(含单位按规定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绩效奖、院龄工资、加班工资另计。
2.行政辅助人员
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工资标准为:2100元/月,试用期满后工资标准为:3200元/月(含单位按规定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绩效奖、院龄工资、加班工资另计。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12月20日(现场报名限工作日内)
上午08:30-11:00
下午15:30-17:00
2.报名地点:北海市银海区新世纪大道北侧•广东路以东(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509室)
3.报名方式:请报名者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填写完毕后,将报名登记表连同其他报名材料通过特快专递(报名的时间以寄出邮戳为准)或直接送交至本院政治部。
4.资格初审: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初审。
5.报名须提交材料:
现场交报名材料的除提交复印件外,还须提供原件核对;邮寄报名材料可寄复印件,面试时须提供原件核对。
(1)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检察院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2份;
(2)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司法考试C证及以上证件);
(4)近期二寸免冠彩照2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