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
考试分为理论考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如下:考试总成绩=理论考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所有折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由政治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实行等额考核体检,如体检不合格,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二)考察
考生经考试、体检合格后,由政治部组织考察。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须保证原单位同意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对考察不合格的,将依次递补。
七、聘用
经考试、体检、政审合格的,试聘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符合条件者,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进行续签。
八、工资待遇
基础工资面议,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五险一金),由检察院和个人按国家规定缴纳。
九、未尽事宜由中江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中江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单位地址:中江县凯江镇荷花东街102号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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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中江县人民检察院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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