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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四川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检察院招聘文秘人员公告(2人)

2020四川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检察院招聘文秘人员公告(2人)

(四)公示与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劳务派遣公司与所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至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检察院工作。首次签订2年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四、相关待遇

试用期转正后,专科学历月收入不低于3000元,本科学历月收入不低于3300元;享有国家规定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有年终考核奖金。单位提供就餐、办公设备、差旅费等必要保障。具体待遇以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五、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

2.拟聘用人员须在通知的规定时间前,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无法提供的,取消录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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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4月26日

原标题: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公开招聘文秘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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