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公示与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劳务派遣公司与所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至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检察院工作。首次签订2年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四、相关待遇
试用期转正后,专科学历月收入不低于3000元,本科学历月收入不低于3300元;享有国家规定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有年终考核奖金。单位提供就餐、办公设备、差旅费等必要保障。具体待遇以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五、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
2.拟聘用人员须在通知的规定时间前,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无法提供的,取消录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咨询电话:。
点击下载>>>
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4月26日
原标题: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公开招聘文秘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
如有任何疑问,可添加客服微信详细咨询
法检招聘微信公众号(fzzpksw)
实时更新法院检察院书记员招聘资讯和备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