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适应司法体制改革后工作新常态,缓解办案人员不足问题,保障检察工作平稳有序推进,经市政府同意,根据工作需要,市检察院面向我市公开招聘14名政府购买服务的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工作职责
聘用制文职人员9名,聘用制辅警5名(该岗位较适合男性),以上岗位报考人员均应具有大冶户籍。
聘用制文职人员工作职责:辅助检察官行使法律监督职权的辅助性、事务性工作;聘用制辅警工作职责:辅助司法警察开展事务性工作。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确保素质的原则;
(三)坚持考试考核合格、择优聘任的原则。
三、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检察工作;
2、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者年龄放宽至35周岁;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6、没有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形。
7、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不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其他不适宜在检察机关工作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市人事考试院六楼
联系电话:
报名时间:2020年5月11日至15日。
报名需要提交材料如下:
1、毕业证、学位证原件(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凭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及A4规格纸张复印件一份(原件现场审核后退还报名者);
2、身份证原件及A4规格纸张复印件一份(原件现场审核后退还报名者);
3、个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登记照4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