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5名(男女不限),警务辅助人员3名(限男性),派遣到永嘉县人民法院主要从事审判执行辅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永嘉县户籍;
(二)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熟悉电脑操作,法律专业优先; 退伍军人报考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的,学历可放宽至高中;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政治可靠,作风正派;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服从工作安排。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四)本人及其近亲属在本院有执行案件(作为被执行人)尚未结案的;
(五)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二、招录程序和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考试、体检、政审、聘用等程序进行招录。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22日(上午 8:30-11: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永嘉县人民法院办公大楼一楼大厅,永嘉县南城街道广场路90号。
3、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真实、完整填写《公开招聘法院辅助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后前往现场报名。
4、报名须提交的材料及装订顺序:
(1)公开招聘法院辅助人员报名表(报名表用A4纸打印,并贴上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张);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5)退伍证原件、复印件。
5、 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名额与符合报考条件的报名人数未达到1:2比例的,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相应核减招聘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