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聘程序
(一)考试
1.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占总成绩40%。考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文书写作。
(2)笔试时间、笔试地点、笔试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缺席笔试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笔试与阳山县人民法院招聘笔试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
(3)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拟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出现同分的一并参加面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
(1)面试主要对考生的职业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满分100分,占总成绩60%。
(2)进入面试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参加面试,通过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顺序。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3)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二)体检
按照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并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具体体检事宜另行通知。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缺额根据实际需要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三)考察
考察包括考核与政审。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阳山县人民检察院进行考察,考生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计生证明原件、学历认证原件。若出现自愿放弃或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职位空缺则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后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可对其考察。
(四)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生总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招聘人选后,在阳山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即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五、岗位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为政府购买服务人员,非行政事业编制管理人员,不列入用人单位编制序列,不担任行政职务。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每人每年3.6万元(含单位负责缴交社保部分费用)执行。
六、其它事项
(一)考生需持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方可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生在进入公开招聘线下工作场所时,应主动出示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接受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如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不得进入现场。
(二)招聘工作中各环节的时间、地点安排或变更事宜统一在阳山县政府门户网站中公布。
(三)本次公开聘用的具体事宜,由阳山县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的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附件:
阳山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7月28日
原标题:阳山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yangshan.gov.cn/qyysrsj/gkmlpt/content/1/1225/mpost_1225228.html?from=singlemessage&isappinstalled=0?jmohlnopphlfcbim?imophlnohdjmoppp?jmohlnopphlfcbim#66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