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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北京市检察机关所属事业单位招聘25人公告

2020北京市检察机关所属事业单位招聘25人公告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相关单位实际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人数

北京市检察机关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共18个职位,招聘工作人员25人。

(一)市检察院所属事业单位共9个职位,招聘13人;

(二)海淀检察院所属事业单位共5个职位,招聘7人;

(三)门头沟检察院所属事业单位共1个职位,招聘1人;

(四)怀柔检察院所属事业单位共2个职位,招聘3人;

(五)平谷检察院所属事业单位共1个职位,招聘1人。

职位具体情况详见《北京市检察机关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3.招考人员类别为社会在职人员的职位,报考人员需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不包括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毕业生);招考人员类别为应届毕业生的职位,报考人员须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符合相关岗位报名条件的非北京生源毕业生须符合北京市进京落户条件(具体要求见《北京市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工作管理办法》);

4.符合所报考职位规定的学历、学位、专业、资格资质等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

(二)其他要求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此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填写《报名表》(附件2)并发送至各招聘单位指定邮箱,邮件主题、附件名称统一以“用人单位-岗位代码-姓名”(如: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所属事业单位—101—张**)格式命名。

各事业单位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报名人员进入资格复审。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9日。

(二)资格复审

考生须持身份证原件及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资格、资质证书等相关材料,到报考单位参加资格复审,招聘单位现场反馈审查意见。资格复审时间、地点以及具体要求等,以各招聘单位具体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