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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湖南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检察院选调检察工作人员的公告(4名)

2020年湖南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检察院选调检察工作人员的公告(4名)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院组织法》《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编制空余情况和检察工作需要,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公务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二)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的原则;

(四)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二、选调范围与条件

(一)全省各级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公登记的在编在岗人员;

(二)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业务能力强;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四)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六)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七)身体健康;

(八)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一)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间的;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现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而未经单位同意或对选调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四)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职位、人数及职位具体条件

(一)检察官助理(侦查类):1名,男性,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限法学类专业,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并具有2年以上法律工作经历。

(二)检察官助理:1名,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限法学类专业,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并具有2年以上法律工作经历。

(三)司法行政人员(财务类):2名,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会计及相关专业,并具有2年以上财务工作经历。

四、选调程序

(一)宣传发动。选调方案经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批复同意并报娄星区委组织部批准后,在有关新闻媒体和网站上发布选调公告,尽可能扩大知晓面。

(二)启动报名。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在报名时应提交相应报名资料:

1.《2020选调检察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报名表见附件);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工作证》原件和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加盖单位党组章);

7.《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8.近期免冠一寸照3张。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报名地点设娄星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413室;报名时间为2020年11月17日至2020年11月30日。各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选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