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部 导航

2020年湖南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检察院选调检察工作人员的公告(4名)

2020年湖南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检察院选调检察工作人员的公告(4名)

(三)资格审查。报名截止后,由娄星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进行资格审查。提供材料信息不实、不全或不符合选调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为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资格审查结果在娄星区人民检察院网予以公示。

(四)考试

(1)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主要测试参考人员报考岗位的基本知识与个人综合应用能力,总分值100分。

⑵考试地点:另行公告。

⑶考试时间:2020年12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⑷报考人员凭报名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工作证》参加笔试。

⑸考试成绩公布: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公告。

(五)考察

由娄星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区纪委、区检察院共同组成考察组,根据考试成绩分数,按选调岗位计划数1:2确定考察对象。考察主要以与考察对象面谈、查阅档案资料、听取所在单位领导及同事意见、接受单位出具的现实表现材料等方式进行。考察全部结束以后,由考察组给各考察对象评分,总分值为100分。

(六)拟定选调人选。按照考试成绩占60%、考察成绩占40%合成总成绩,按选调人数1:1确定拟调入人选。

(七)体检。组织拟调入人选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国家有关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若有不合格的,从其他考察对象中递补。

(八)公示与调入

1.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2.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结果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选调工作在娄底市人民检察院、娄星区委组织部的指导下进行,由娄星区人民检察院具体组织实施。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相关工作纪律,提高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娄星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工作人员凡违反纪律,徇私舞弊,失职渎职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选调岗位空缺,由娄星区人民检察院根据工作需要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

(四)本公告所涉及的工作经历时间均截止到2020年11月30日。

(五)调入人员原有领导职务不保留,职级调入后按相关政策和职数规定重新认定。

(六)被选调人员自愿在娄星区人民检察院工作五年以上。其住房和配偶工作调动、小孩就学等事项均自行解决。

(七)本次公开选调未尽事宜,由娄星区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附件:

原标题: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在全省选调检察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djcy.gov.cn/XNews.aspx?classID=C49GRBOHUCABEVD&id=1760&a=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