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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广东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检察院招聘合同制检察辅助人员公告(14人)

2021广东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检察院招聘合同制检察辅助人员公告(14人)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及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上的信息为准。领取准考证时间:2021年2月19日上午9:00-11:00;地点: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检察院检务大厅。笔试初定时间:2021年2月21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内容:《行测》《申论》

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考生凭有效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开始30分钟后未能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二)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排名1:5比例进入面试,排名在面试名额以外的为面试递补人员。对面试合格但未能进入体检环节的报考者,保留录用资格,如相关职位出现空缺,可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依次递补人选,进入体检、政审考察等环节。

面试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由我院统一组织,现场出成绩,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四、体检和政审考察

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费用自理。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我院组织政审考察。

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在成绩合格考生中依次递补体检人选。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录用的,可在成绩合格考生中依次递补考察人选。公示中发现问题的,可在成绩合格考生中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政审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上公示5天。如公示无问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放弃聘用的、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或发现其他问题不可聘用的,取消聘用。

取消聘用的,我院可以按照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其他人选。

六、薪酬待遇和劳动合同

待遇标准按照区有关文件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七、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根据广东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请参加笔试人员在笔试前14天及时申领“粤康码”或“穗康码”,每日如实进行健康申报,并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笔试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7天内在广东进行核酸检测的阴性证明。笔试前21天内有国外和港台旅居史的报考者不能参加考试。

八、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或在应聘过程和聘用期间弄虚作假,违反诚信原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责任。

(二)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招聘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三)此次招聘不解决户口、住宿问题。

(四)招聘工作由区纪委监委驻区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监督。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87912681

咨询时间:逢工作日9:00-11:30,14:30-17:00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0-87915191

本公告由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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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5日

原标题: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检察院 2021年公开招聘合同制检察辅助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chjc.gov.cn/tzgg/9769.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