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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广东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招聘合同制检察文员公告(9名)

2021年广东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招聘合同制检察文员公告(9名)

六、体检和政审考察

体检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广州市人民检察院组织政审考察。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考生,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体检合格人员需提供个人信息、无犯罪记录证明、学校(单位)鉴定等材料,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将适时对入围人员开展政审工作。政审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录用的,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聘用

体检和政审考察均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选,与广州市人民检察院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薪酬待遇和劳动合同

(一)获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税前工资(包含个人应缴社保和公积金等)如下:

(二)依照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三)检察文员实行与在编人员相同的工作时间,遵守单位规章制度,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关休假制度。

九、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或在应聘过程和聘用期间弄虚作假,违反诚信原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考生在参加初审、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3.招聘各环节未接到通知者,即未通过审查考核,不再另行通知。

4.此次招聘不解决户口、住宿问题,不接收、保管或委托保管个人人事档案。

5.招聘工作由市纪委监委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监督。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38280769、38281704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0-38280084

本公告由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附件:

广州市人民检察院

2021年4月16日

原标题:广州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招聘合同制检察文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qgsydw.com/qgsydw/recruit/comrecruit/20210420/781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