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计算机汉字录入速度,市检察院根据技能测试成绩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测试标准:详见技能测试考生须知。
技能测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技能测试。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于考前至少14天申领“苏康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四)笔试
技能测试成绩合格者确定笔试人员。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内容:《综合知识和能力》。
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通知书。
(五)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技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计算合成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同分跟进);不足3:1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
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报名时所提供材料的原件。
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原件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资格复审时需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六)面试
1.面试组织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现场通知考生。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30%,技能测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七)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确定。
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办法》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进行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九)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兴化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并无异议者,凭本人毕业证书办理编外合同制用工手续,首次聘期2年(含试用期),聘期内不得办理辞职手续。聘用人员按规定约定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用工合同。
在体检、考察和公示等环节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或主动放弃等出现缺额的,及试用期间主动放弃或不合格的,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人员待遇和管理
聘用人员根据《关于市级机关聘用驾驶员等工勤岗位人员的管理意见》(兴委办发[2007]114号)享受规定待遇,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五、本简章由兴化市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0261573(兴化市人民检察院)
监督电话:0523-83228870(兴化市人社局)
0523-83242558(兴化市纪委监委第三派驻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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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化市人民检察院
2021年4月23日
原标题:兴化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xinghua.gov.cn/art/2021/4/23/art_48708_30770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