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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贵州惠水县人民检察院招考自聘制检察辅助人员简章(6人)

2021贵州惠水县人民检察院招考自聘制检察辅助人员简章(6人)

根据工作需要,现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自聘制检察辅助人员,自聘制检察辅助人员不具备国家公务员身份,不具备执法资格,属于辅助性岗位。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制定本招聘简章。

一、招考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招考自聘制检察辅助人员共计6人,其中民行生态检察辅助人员3人,综合业务检察辅助人员3人。

二、岗位性质及职责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职业技能及从业经历;

3.符合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年龄、身体等条件。

(二)岗位职责:

1.民行生态公益诉讼检察辅助人员:在检察官和检察官助理的指导下,负责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案件办理中的各种文字工作; 案卷材料扫描、整理、装订、归档以及起诉案件的移送工作以及交办的其他辅助性检察事务工作。

2.综合业务检察辅助人员:负责日常综合工作。

要求: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内(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一定的逻辑思维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较强的学习能力,能够熟练操作word和Excel等办公软件,具有熟练的电脑中文录入能力,普通话流利,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解决处理问题能力。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2.参加非法宗教和邪教组织活动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处分期间或者影响期限未满的;

6.父母、配偶、兄弟姐妹在本检察院辖区内从事律师或有偿法律服务工作的;

7.在校学生及有正式工作单位的;

8.有其他不适宜担任劳务派遣制检察辅助人员情形的。

三、加分条件

(一)书记员岗位:法学、中文、新闻专业加2分;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A证加3分,C证加2分;有作品在州级及以上媒体、刊物发表的加2分,在县级媒体发表的加1分。

(二)以上岗位,中共党员加1分,有政法部门1年以上工作经历加2分(提供劳动合同或单位证明)。

(三)以上加分均为总成绩加分,同时具备上述加分条件的,就高不就低,不累加。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二)报名时间:2021年5月6日上午9:00至5月11日(节假日除外)下午17:00(6天)。

(三)报名地点:惠水县人民检察院(惠水县和平镇白果大道)三楼政治部。

报考人员请登录惠水县人民检察院官网、微信公众号和惠水在线下载报名表、加分表填写个人信息,须带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身份证或者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加分证明材料。

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如个人填写错误或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应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或与其他用人单位已签订劳动合同,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隐瞒真实情况,擅自报考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