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东莞市第三市区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职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管理方式
本次招聘文职人员的职位分为检察辅助文职人员岗位、政治部文职人员岗位和机关党建文职人员岗位(职位表见附件1)。录用后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到东莞市第三市区人民检察院相应岗位工作。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应具备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人员为非应届毕业生的须于网上预报名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报考人员为应届毕业生的须在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文职人员工作的专业技能;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5.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功底,熟练掌握计算机文字录入技能;
6.报考者须具有东莞户籍(东莞凤岗户籍优先);
7.报考年龄须为18周岁以上,一般不超过28周岁(即1993年5月17日至2003年5月17日出生),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之一,①取得法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法学学士以上学位,②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报考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即1991年5月17日至2003年5月17日出生),上述计算日期截至网上报名首日;
8.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9.报考者若为国家机关或国有单位在职人员(含人事关系挂靠在国有单位的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二)不予接受报考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
6.其他不宜担任文职人员的情形。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1年5月17日起至5月23日24时00分止。
(二)报名方法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将以下报名所需材料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邮箱dgdssqjcy@dg.gov.cn。邮件标题以及压缩包以“职位代码+招聘职位+报考姓名”的格式命名。
报名提交的材料:
1.填写《东莞市第三市区人民检察院招聘文职人员报名表》(附件2),在贴相片处附本人近三个月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本人亲笔签名后提供扫描件;
2.近三个月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电子版;
3.身份证、户口簿扫描件;
4.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
5.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于网上预报名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出示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驻外使馆开具的学历、学位证明材料扫描件;
6.报考者若为国家机关或国有单位工作人员(含人事关系挂靠在国有单位的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扫描件;
7.复退军人应出示退役证扫描件;
8.符合相应招聘岗位优先条件的资格证书以及相关经历和身份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三)准考证发放
对符合报名资格的,准考证将发送至考生邮箱。准考证作为参加笔试、资格复审、体检等所有招聘环节的必要凭证,请考生以A4纸格式打印并注意保管。
五、考试
采用两轮笔试的方式进行。两轮笔试的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考试总成绩=第一轮笔试成绩×50%+第二轮笔试成绩×50%。考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第一轮笔试成绩划定最低入围分数线,低于最低入围分数线的,不能入围第二轮笔试。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第一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排名。
(一)第一轮笔试
1.考试内容:基础能力测试,不指定考试用书,采用闭卷形式。
2.时间及地点:时间、地点以东莞市第三市区人民检察院通知为准。
考生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以第一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招考人数1:3的比例进入第二轮笔试,若第一轮笔试入围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第二轮笔试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