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纪律、监督、咨询和其他
1.本次招录相关信息均在各检察院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布,请报考人员自行留意。报考期间,报考人员须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自身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下一步招录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2.对招录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市检察院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监督电话:3135027(派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3135086(市检察院检务督察处)、3135010(市检察院组织人事处)。
3.本次招聘工作具体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4.本次招录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整个招录过程中,要严肃考风考纪,杜绝徇私舞弊的现象。对违反公开招录规定、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5.在公开招录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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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21年衢州市检察机关公开招录 司法雇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qzrcw.com/infos/info_view.aspx?infoId=4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