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审查
根据调入单位岗位需求的资格条件,由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检察院组织人员对报名参加选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选调人数与报名人数一般不低于1:3,达不到比例的可视情况由中共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检察院党组研究进行调整。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选调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选调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选调资格。
(三)面试
1.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11月中旬
地点: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检察院
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2.内容
进行结构化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参加选调人员的口头表达能力、业务实践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综合协调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达不到比例的由中共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检察院党组研究进行调整。
(四)体检
考察合格者由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检察院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为选调录用人选。如有体检不合格者,由本院党组研究决定是否补录。
(五)考察
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检察院组成联合考察组,对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在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出具同意选调书面材料的前提下,通过查阅档案、实地考察、面谈等方式,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由于考察对象本人及所在单位原因,致考察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取消考察对象资格。根据对考察对象的考核情况,由中共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检察院党组综合酝酿确定选调人选。
(六)公示
对拟选调的人选按有关规定在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及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手续,职务确定为检察官助理和检察技术人员。
五、选调工作纪律
(一)选调工作由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实施,由金城江区纪委监委派驻金城江区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二)参加公开选调相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开选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等相关规定,主动接受监督部门和社会公众监督,确保选调工作依法依纪、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实施。
(三)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开选调的纪律要求等相关规定,保证不找关系,不找门路,不请托,不作弊,并确保报名信息、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因报名信息填报、提供材料有误影响选调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凡弄虚作假和违规违纪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取消选调资格,并记入本人档案。
报名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检察院四楼410室( 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百旺路15号)
报名邮箱:jcy0778@163.com
咨询电话:0778-2305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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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检察院
2021年9月22日
原标题: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公开选调检察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hc.gxrc.com/Article/info/d04eceed-dc4e-4ce7-8e2b-669c2aac5d0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