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笔试。
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将在招聘系统公布。笔试结束7日内,应聘人员可登录招聘系统查询笔试成绩。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四)面试。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将在招聘系统公布。如应聘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面试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根据报名申请与应聘人员本人及其身份证件(身份证、工作证等)原件,所在单位的报名推荐表等材料进行核对。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结束5日内,应聘人员可登录招聘系统查询面试成绩。
综合成绩的计算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
(五)体检和考察。
按照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察的人选。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等组织实施体检。
2.考察。按照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开展聘用前考察工作。考察组应当深入考察对象所在单位,采取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考察对象在报考单位有亲属关系的,需主动报告。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经研究,可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也可不再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招聘系统上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报有关部门备案审核同意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均在招聘系统发布,请及时关注,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2.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及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考察过程中作弊的,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报名咨询电话:010-65200162
监报举报电话:010-61719253、9276
本招聘公告由国家检察官学院负责解释。
国家检察官学院
2021年10月26日
附件下载:2021年国家检察官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原标题:国家检察官学院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fwyd/SYkaoshizhaopin/zyhgjjgsydwgkzp/zpgg/202110/t20211026_4260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