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天柱县人民检察院委托贵州省黔东南天柱凯天劳务服务有限公司以购买社会化服务方式,决定面向社会招聘检察辅助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
本次招聘岗位为检察辅助人员,共7名。主要从事检察综合行政文秘、检察办案辅助工作。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面向全县公开招聘,截止报名开始之日前具有天柱县户籍且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年龄在22周岁(2000年2月17日以前出生)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16日及以后出生);
4.身心健康,体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口吃、无纹身;
5.报考人员为在职人员的,须持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6.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常用办公软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3.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5.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人员情形的。
(三)加分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经招聘单位现场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予以加分。加分可合并计算,总计加分最多不超过5分。
1.为中共党员的加2分。
2.所学专业为法学(法律)、汉语言文学专业的,加2分。
3.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C证加2分,A证加3分。
4.具有驾驶证C证以上的加1分。
5.有篮球、演讲、舞蹈、书法、摄影等特长的加2分(报名时现场测试,演讲、舞蹈由考生自行准备,书法、摄影由考生提供作品或提供相关证书原件)。
三、待遇、聘用方式和管理
(一)工资福利待遇:参照本院检察辅助人员的工资及待遇(非省检察院统一聘用人员)执行。
(二)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缴纳“五险一金”,按规定享受带薪休假、出差补助、健康体检等权利,根据劳动法等规定享受婚假、丧假、产假、护理假等国家规定的福利。
(三)管理:应聘人员一经聘用,聘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合同规定有试用期的,在试用期内不合格不予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招聘程序
通过天柱县人民政府(http://www.tianzhu.gov.cn/)通知公告栏向社会公布招聘数量、资格条件等有关情况。
(一)报名
1.公告时间:2022年2月17日—2022年2月21日
2.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2月21日—2022年2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3.报名地点:天柱县凯天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天柱凤山路县城投公司6楼 联系电话:0855-7556992)
4.报名需提供的有关材料:
(1)2022年公开招聘检察院劳动合同制管理检察辅助人员报名表1份;
(2)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有本人照片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享受加分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5)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6)委托他人代为报名的,须提交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7)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资格审查
1、负责招聘的工作人员根据考生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实施方案》规定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核准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2、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3、免交报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