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批准,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人员34名,本次招聘委托沈阳高新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具体实施,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性质
本次招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方式管理,人员不占编制,没有执法权限。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派遣公司负责派遣到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检察院工作,由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检察院负责日常管理与考核。
二、岗位数量及条件
本次招聘具体条件详见《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检察院招聘派遣制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基本要求
(一)本次招聘的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过硬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行,具备从事相关工作的专业技能;
4.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其他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遗传病史,身体无纹身,面部无明显疤痕等特殊标志;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9月1日以后出生(含当日);
6.具备岗位需要的学历、职称、工作经验等要求;
7.认可并遵守本次招聘规则及流程,自愿服从本次招聘全程安排。
(二)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治安管理处罚的;
2.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在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或公务员招考中或其他国家考试中被招考(考试)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舞弊行为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
9.本人或近亲属参加或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招录的人员;
11.其他不适合从事检察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任职回避
1.与浑南区人民检察院在职的干部职工有夫妻、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关系的,不得报考。
2.浑南区人民检察院辖区内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者设立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不得报考。本人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的不得报考。
四、招聘程序
(一)公告发布
报考人员可通过沈阳高新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查阅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
(二)线上报名
1.报名时间:
2022年9月26日10:00--9月30日16:00(5天)。
2.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不得兼报。报考人员仅可通过电脑端报名,手机端无法操作。报考人员须登录报名网址:https://hnjcy.zhaopin.com,根据报名系统提示进行报名,填写各项目信息,上传相应的材料,签订《承诺书》(附件2)亲笔签名,并提交报名。报考人员提交报名后则不允许再次修改,请务必仔细填写,避免因个人填报原因导致报名不成功。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提交不齐全视为报名无效,不予审理。
3.注意事项: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考人员需严格按照岗位资格条件进行报名,确保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应真实可靠,如在后续资格复查环节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人员本次录用资格。报考人员须本人报名,避免他人代报名,且注册报名后勿擅自注销账号。如因他人代替报名或者注销账号等不当操作造成后续招聘过程中的登录障碍,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资格初审及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根据缴费通知短信登录报名系统,进入【个人中心】-【我的报名情况】,报考人员在所报名岗位点击“查看缴费”链接,用支付宝扫码支付考务费,缴费成功即为报名程序结束。资格初审最后更新时间为10月1日12时,缴费截止时间为10月1日16时,考务费100元/人,逾期不予受理。
(四)笔试
1.笔试时间另行通知,具体事宜以笔试通知为准。笔试采取线上笔试形式,请报考人员提前准备可用于在线考试的电脑设备(确保网络畅通,音视频完好),详细要求及操作流程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行政能力测验+申论,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长120分钟。笔试成绩通过沈阳高新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