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选任程序
(一)产生候选人
1.随机抽选。司法行政机关会同人民法院、公安机关从辖区内年满二十八周岁的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抽选拟任命人民陪审员数5倍以上的人员作为人民陪审员候选人。
2.个人申请、组织推荐。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公民,可以由其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人民团体推荐,也可以由本人直接向金东区司法局提出书面申请。组织推荐人民陪审员的,需征得公民本人同意。
(二)资格审查。对随机抽选、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征求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意见。
(三)确定人选
1.从通过资格审查并同意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名单中,随机抽选产生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
2.从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民陪审员申请人和被推荐人中确定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如超过拟选任人数的,在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民陪审员申请人和被推荐人中随机抽选确定拟任命人选。
(四)任前公示。向社会公示拟任命人民陪审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五)提请任命。经公示后确定的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由金东区人民法院院长提请金东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任期5年。
(六)就职宣誓。金东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通过后,应当公开举行就职宣誓。就职宣誓仪式由金东区人民法院会同金东区司法局组织。
(七)增补程序。人民陪审员缺额数超过人民陪审员名额数十分之一的,或者因审判工作需要,可以适时增补人民陪审员。增补人民陪审员人选从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名单中随机抽选确定。
四、被推荐或本人申请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公民报名事宜
(一)报名时间:2018年10月31日至11月29日(工作日)
(二)报名地点:金东区司法局基层科(金东区多湖街道康济南街368号)及各镇乡(街道)司法所
(三)报名时需提交如下材料:
1.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申请表或推荐表书面材料(一式三份);
2.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3.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4.本人近期一寸红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
(四)联系电话:、
原标题:金东区选任人民陪审员公告
点击下载>>>
金华市金东区司法局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法院
金华市公安局金东分局金华市公安局金华山分局
2018年10月31日
文章来源:
相关浙江辅警考试招考信息推荐:
2018浙江法检考试:宁波慈溪市人民法院招考聘用制协警、速录员5名公告
更多浙江辅警考试招考信息请登录浙江警法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