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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湖北恩施州宣恩县司法局招聘9名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2018年湖北恩施州宣恩县司法局招聘9名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宣恩县人民政府 | 2018-11-21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人员报名前须认真阅读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报名时填写《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出示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件(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工作人员验证后返还原件,保留复印件),提交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有加分项目的需要带相关的佐证材料。

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11月28日(星期三)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宣恩县司法局4楼 人事股(白鹤巷4号)。

(二)笔试(卷面测试占80分、计算机基本技能操作占20分)

1、卷面测试。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入场,按《准考证》上考试编号对号入座,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主要是业务知识、法律常识、时事政治、州情县情等内容。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计算机基本技能操作。应聘人员运用计算机,在相同时间内,对同一份文稿进行字符输入和编辑排版。

(三)面试

根据笔试环节总成绩情况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基础知识、业务能力、应变能力、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知识,采取百分制方式计分,面试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入场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总成绩50%、面试和因素加分项目总成绩50%的比例折算。

(四)考察政审

县司法局组建专班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应聘者需据实填写《宣恩县司法局政审表》,并提供个人征信记录和无犯罪记录。政审不合格或个人征信记录不良的不予聘用,空额人员按综合成绩由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县司法局依据政审结果,统一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宣恩新闻网、县司法局公示栏发布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的应聘者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四、工资待遇

聘用后,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与县司法局签订劳动合同。

薪资待遇为每月工资2000元(含“五险”自费部分),根据工作绩效考核情况计发年底奖金。工作时间按行政机关上下班时间执行。不提供食宿。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对本人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本公告由宣恩县司法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司法局人事股)

(司法局办公室))

附件:

宣恩县司法局

2018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