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州分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5名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职责
(一)招聘人数。共招聘聘用制书记员65名,具体岗位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州分院13名、伊宁市法院14名、伊宁县法院13名、霍城县法院10名、新源县法院11名、昭苏县法院2名、尼勒克县法院2名。详见《2025年伊犁州直法院机关聘用制书记员招聘职位表》(附件1)。
(二)岗位职责。聘用制书记员是从事审判事务性及综合工作的辅助人员。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办案过程中的记录工作;
2.庭前准备以及开庭时准备的事务性工作;
3.校对、印刷、送达法律文书;
4.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四)坚持遵循司法规律、人岗相适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素质,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年龄、职业资格或技能条件;
(四)身体健康;
(五)履行招聘职责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二)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四)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五)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六)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或州直法院系统的州聘书记员;
(七)在公务员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八)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九)录用后因故取消公务员录用资格未满3年的人员;
(十)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公务员服务期内辞职未满3年的人员。
工作经历等年限、年龄等计算时间截止报名首日。
四、招聘工作实施方案及步骤
招聘程序主要有: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审查、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体检、政审和考察、公示、聘用等。
(一)网上报名(2025年7月31日20:30至2025年8月9日20:30)https://zk.xnrczpw.com/nindex/?ecode=zfyjgsjy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每人只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成功则不能更改。在报名前务必慎重考虑,确保自己有能力和意愿参加本次报名。报名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相关信息,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
2.报名要求:报名人员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按系统提示上传近期免冠正面照片、报名表、居民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和学位证及其他资料原件照片(jpg格式,个人免冠照片大小10~200kb之间,其他证件照片大小10~600kb之间)。对恶意报名者视为扰乱报名秩序,取消本次招聘资格。因考生理解错误、操作失误、填写错误或辨认不清导致报名失败的,责任由考生自负。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报名缴费:根据《关于调整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新价非字〔2000〕25号)规定,应聘人员选定报考岗位后,按95元/人标准缴纳报名和笔试费用,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资格。相关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一经缴纳,不予退费。
报名时间:
2025年7月31日20:30至2025年8月9日20:30
缴费时间:2025年8月11日20:30截止
4.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请登录(https://zk.xnrczpw.com/nindex/?ecode=zfyjgsjy)网站打印准考证,准考证请妥善保管。
(二)笔试
1.笔试采取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考生须按照笔试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注意事项和有关要求,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有效临时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按时参加考试。证件不全的,不得进入考场。笔试地点为霍尔果斯市,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钉钉群消息,以准考证中考试时间为准)。
2.笔试内容及分值:笔试内容为《综合行政能力测试》和《申论》,两门联考,满分150分,采用闭卷形式,卷面均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命(答)题。凡未按照要求答题的考生,笔试成绩无效。
3.成绩查询:考生可通过(霍尔果斯人才集团官网:https://hegsrcjt.com 或 中亚人才招聘公众号)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和入闱情况。若对成绩有异议,本人于成绩公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致电:19390251114,按照有关规定申请查分,逾期不予受理。
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考生笔试总体情况确定,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笔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资格审查
笔试成绩公布后,按照达到笔试合格线以上人员从高分到低分原则,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3确定入闱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成绩相同者占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进行资格审查。自愿放弃或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入闱考生的基本信息、报名所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现场审查。
1.审查时间及地点:资格审查地点为各县市法院,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钉钉群消息)。
2.审查要求:资格审查时,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下资料进行资格审查:
(1)笔试准考证原件;
(2)资格审查表原件;
(3)报名表2份(详见附件);
(4)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份;
(5)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复印件2份;
(6)一寸免冠照片2张;
(7)无犯罪记录证明;
(8)其他报名上传资料原件、复印件2份。
资格审查合格的,准予参加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提交的审核材料不完整或有虚假材料的、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资格审查地点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等后续环节。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