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办法
速录员、档案员考试采取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
笔面分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综合总分的30%。
速录员、档案员的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主要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笔试结束后,应聘人员可登录思明区政府网查询笔试成绩及名次。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加分规定:
(1)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服务期为1年及以上期满考核合格的,笔面分加5分。
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指参加国家和福建省组织实施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和“服务社区计划”,服务期1年以上且于报名截止日前期满考核合格的具有厦门户籍的高校毕业人员或厦门生源高校毕业人员。
(2)从我市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或厦门生源退役士兵,可享受以下笔面分加分:服役满13年以上的转业、复员士官加8分;服役满9年至12年的转业、复员士官加6分;服役满6年至8年的复员士官加4分;服役满3年至5年的复员士官加2分;荣立二等功以上转业士官、退役士兵另加3分;荣立三等功退役士兵另加2分;获得优秀士官和优秀士兵荣誉称号的退役士兵另加1分;伤残士兵另加3分;对在边防、高原、海岛等艰苦地区或从事飞行、舰艇工作5年以上的退役士兵除享受以上加分外,可再加3分;全日制普通教育大专以上学历学生在校期间应征入伍且退役后继续完成学业的加5分;全日制普通教育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征入伍加5分。本项加分可累计计算,但累计最高不得超过10分。
大学生退役士兵。指从我市应征入伍,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①全日制普通教育大专以上学历学生在校期间应征入伍且退役后继续完成学业的;②全日制普通教育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征入伍的。
(3)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享受笔试加分待遇,加分不受笔试满分限制。加分仅限于笔面分。
(4)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如实填报,并向思明区法院提供相应的加分证明等材料,否则视为放弃享受加分政策。
2.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在统一面试前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专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速录员、档案员的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综合总分的20%。
(1)速录员、档案员岗位技能测试: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业务技能,测试计算机文字录入速度、准确率等。测试采取看打和听打形式,两项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各占专业技能测试总分的50%。
(2)专业技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1)速录员、档案员面试人选从参加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的应聘人员中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成绩占综合总分的50%。
(2)进入面试的人选由思明区法院进行资格复核,资格复核通过者,由思明区法院发给《面试通知书》。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按岗位拟聘人数1:1比例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通过资格复核人员名单由思明区法院发布在思明区政府网。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综合总分
综合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速录员和档案员的笔试、技能测试、面试成绩分别乘以30%、20%、50%后相加折算成综合总分。
折算过程的中间数据、综合总分均采用四舍五入方法取小数点后两位。
应聘人员通过登录思明区政府网查询综合总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