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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江苏溧阳市人民检察院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5人公告已经发布,报名时间11月11日-20日,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考生可携带所需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关注中公警法考试网获取更多江苏检察院招聘信息。
因工作需要,经溧阳市人民检察院和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溧阳市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5 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资格条件
1.自愿从事检察辅助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与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文化知识、专业知识;政治可靠、作风正派,吃苦耐劳、乐于奉献,遵纪守法、团结同事;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较强的工作协调能力,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分配;身体健康。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的;
(2)有流氓、偷窃、吸毒等不良行为或道德品质不好的;
(3)曾受到开除党籍、团籍、学籍处分或被勒令退学的;
(4)本人或直系亲属有犯罪嫌疑,尚未作出结论的;
(5)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亲属中有被判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其他原因不适宜检察辅助工作的。
(二)岗位要求
1.基本条件
具有溧阳市户籍,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国民教育系列大专以上学历,法律专业优先,能熟练掌握计算机文字录入与编辑技能。
已就业者报考需取得所在单位同意,并出具有关书面证明。
2.岗位职责
(1)案件办理过程中的各项记录工作;
(2)案件收转、登记和法律文书的文印、送达;
(3)案件材料的录入、保管、整理和案卷装订、归档;
(4)本院或者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9年 11月11日— 15日,11月18日—20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
2.报名地点:溧阳市人民检察院一楼104室。(溧阳市罗庄路2号)
3.联系部门:溧阳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联系电话:。
4.报名注意事项:
①报考人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根据个人实际情况,还需出示相关从业经历证明、获奖证明、等级证书、发表文章等)。
②应聘材料和证件等均须出示原件,并向本院提供复印件。
③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报名。相关材料和证书(件)须符合本《简章》的规定要求,代报名人另需出示其身份证。
④报名者与本院领导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不得报名。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简章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⑤由本院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考生填写报名表,交2寸近期彩色正面免冠证件照2张,办理报名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