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
本次考试分机试、笔试和面试。机试合格者方可参加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50%和50%。
1.机试——计算机汉字录入技能测试。测试用时为20分钟,由考生将书面资料录入电脑。打字速度达到60字/分钟以上、正确率达到90%以上的取得笔试资格。
2.笔试(满分为100分)。测试应聘者综合知识。笔试成绩在确定合格线后,从高到低统一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通知面试。
3.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自我认知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情绪稳定性等。
4、机试、笔试、面试时间、地点以招考单位具体通知为准。
四、体检和政审
1、综合笔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政审人员名单。
2、体检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3、对体检合格人员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进行政审。政审参照政法机关录用公务员的相关标准进行。
因体检或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一次。
五、公示与录用
1、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后,在溧阳市人民检察院外网、微信公众号公示;
2、对报考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不予录用。
六、用工方式和待遇
此次被录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溧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接受溧阳市人民检察院的使用和管理。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在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岗位需求或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并解除合同。
被录用者报酬按照溧阳市公益性岗位工资标准确定,缴纳五险一金。
七、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是一项纪律性很强的工作,整个招聘过程接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同步监督,对违反招聘规定的人和事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违反规定被录用者,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
本简章由溧阳市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溧阳市人民检察院
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4日
原标题:溧阳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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