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部 导航

2020山东聊城市茌平区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45人)

2020山东聊城市茌平区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45人)

茌平区人民政府 | 2020-04-28

四、资格审查

由聊城市茌平区司法局会同聊城市茌平区人民法院、聊城市公安局茌平分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十三条的规定进行资格审查。

五、社会公示

聊城市茌平区司法局会同聊城市茌平区人民法院、茌平区公安分局向社会公示拟任命人民陪审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提请任命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由聊城市茌平区人民法院院长提请聊城市茌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

七、就职宣誓

人民陪审员经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后,应当公开进行就职宣誓。人民陪审员宣誓誓词为: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我宣誓: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依法参加审判活动,忠实履行审判职责,廉洁诚信,秉公判断,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人民陪审员依法代表人民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这既是人民当家做主权利的具体体现,也是一项光荣的职责和义务,欢迎符合条件的公民踊跃报名参与。

联系咨询电话:

监督咨询电话:

特此公告。

聊城市茌平区司法局 聊城市茌平区人民法院 聊城市公安局茌平分局

2020年4月28日

原标题:聊城市茌平区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

文章来源:


如有任何疑问,可添加客服微信详细咨询

法检招聘微信公众号(fzzpksw)

实时更新法院检察院书记员招聘资讯和备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