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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江苏兴化市人民法院招聘编外合同制辅警人员3人公告

2018江苏兴化市人民法院招聘编外合同制辅警人员3人公告

体能测试累计加分不超过40分,总分不超过100分,体能测试项目三项有一项不达标,即不聘用。

3、面试

在体能测试达标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与体能测试成绩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20%+体能测试成绩×60%),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同分跟进),不足3:1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费100元/人。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20%、体能测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2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后的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五)资格复审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根据考生的体能测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体能测试成绩仍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确定,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确定。资格复审时,考生须交验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原件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招聘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86号)执行。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进行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公务员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执行。

(八)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指定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并无异议者,凭本人毕业证书办理编外合同制用工手续。在体检、考察和公示等环节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或主动放弃等出现缺额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人员管理

聘用人员与兴化市人民法院签订编外合同制用工合同,初次签定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合同三年一签,三年为一个考核期,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签合同。

五、本简章由兴化市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兴化市人民法院政治处)

监督电话:(兴化市纪委第三派驻纪检组)

(兴化市人民法院监察室)

原标题:2018年兴化市人民法院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辅警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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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化市人民法院

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