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笔试:笔试主要考察文字表达能力,出一道题目,由考生写一篇文章,800字左右。该项成绩占总成绩的20%。
(3)面试:根据技能测试和笔试两项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主要考察考生形象、仪表、气质、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等。面试采取考生先自我介绍,考官提问交流的方式进行。
2.机考考试时间:
第一场:12月8日上午9:00
第二场:12月8日上午10:30
(备注:是否举行两场机考考试,以报名人数的多少确定,以每人收到的考试电话通知为准;笔试及面试时间为机考后一天,具体时间待进一步通知)
3.考试报到地点:
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珠海市香洲区梅华西路168号)1314办公室报到。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在珠海市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其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产生的空缺可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2.考察:主要对应聘者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察,以及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核。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所产生的空缺可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四)办理录用手续
公示期满,办理录用手续。被录用者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聘用人员不办理工作关系调动。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秉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未委托任何培训机构代为培训,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监督电话:。
(二)对违反招考纪律的考生,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三)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的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程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11月26日
原标题: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zhcourt.gov.cn/courtweb/web/content/1422-?lmdm=1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