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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安徽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司法警察公告(30人)

2020安徽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司法警察公告(30人)

根据工作需要,本公司受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司法警察30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附件)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分配,具有良好职业操守;

(四)五官、体型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传染性疾病、残疾、口吃、重听、色盲(弱)、纹身;

(五)男性净身高175cm(含)以上,女性净身高165cm(含)以上,身体健康,双眼裸视力4.6(含)以上;

(六)年龄30周岁以下(1989年12月23日以后出生),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已取得学历证书,退役军人可以放宽至高中、中专以上学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一)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二)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三)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五)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六)被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七)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的;

(八)现役军人;

(九)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

(十)录用时不能与其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

(十一)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经过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后进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前一程序未合格者不再进入下一程序。

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8日至12月31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阜阳市颍州区西湖大道万方广场A座14楼

报名方式: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退役证件(报考01岗位)、学历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明(以上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留存)、“学信网”学历证明打印页、近期小2寸正面白底免冠照片2张,填报《聘用制司法警察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1),至现场报名。

经审核,符合报考条件人员,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

考生需自行下载打印《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见附件2),现场签字后,提交工作人员。如曾到过中高风险地区或接触过中高风险地区、境外地区人员,请另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具体时间节点见承诺书)。

四、考试

(一)笔试

1.主要考察考生的法律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详见考生准考证。

2.加分事项。荣立个人一、二、三等功、嘉奖的,笔试成绩分别加8分、6分、4分、2分。有体育和文艺特长,在国家级、省级、市级比赛中获奖的,笔试成绩分别加8分、6分、4分。有多个奖励等次的,按最高等次计分;最高等次有多个加分项的,只计一项,不另作累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