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审查
区司法局会同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对人民陪审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征求随机抽选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意见。
(三)确定人选
从通过资格审查同意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民陪审员候选名单中,随机抽选产生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
(四)任前公示
向社会公示拟任命人民陪审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五)提请任命
区司法局会同区法院,从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名单中随机抽选确定人民陪审员人选,并由区法院院长提请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任期五年。
(六)就职宣誓
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通过后,由区法院会同区司法局组织人民陪审员就职宣誓仪式。
四、待遇
人民陪审员陪审案件,由区法院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陪审补助。
五、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的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需提交如下材料:
1.《人民陪审员申请表》或《人民陪审员推荐表》(表格可以到区司法局或属地司法所领取以及网站下载);
2.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2张。
(二)选任地点:宜秀区司法局办公室或辖区司法所
(三)办公电话:5939302
(四)报名时间:2021年2月23日--3月22日
点击下载>>>
宜秀区司法局
宜秀区人民法院
宜秀公安分局
2021年2月22日
原标题:关于选任人民陪审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yxiu.aqzy.gov.cn/content/detail/6034c5297f8b9a6e58ea64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