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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山东淄博高新区招聘纪检监察辅助人员公告(9人)

2021年山东淄博高新区招聘纪检监察辅助人员公告(9人)

(三)面试

如报名人数较多,可视情况增加一轮初试环节,初试形式另行确定。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专业知识等。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根据成绩排名顺序,先按1:1的比例进行考察体检。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根据成绩排名顺序进行递补,并按规定进行公示。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录用人员并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反映问题被查实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因自身原因造成不能办理录用手续的,取消录用资格。

正式聘用的纪检监察辅助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与指定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签订劳务派遣人员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周期两年。新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解除劳动合同。合同到期,视聘用人员工作表现情况及用工单位岗位情况确定是否续聘。期间,遇有上级政策调整,按照有关政策执行。高新区纪工委监工委负责纪检监察辅助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奖惩。

纪检监察辅助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高新区机关事业单位派遣制用工执法辅助岗位工资标准执行。

四、注意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招聘全程接受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及社会各界监督。

招聘公告在淄博高新区O2O人才综合服务平台(http://www.zbzhhgx.cn/)发布,后续招聘环节通过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应注意保持手机通信畅通。由于本人未及时接收通知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不服从招聘部门正常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可对其作出取消本次考试、聘用资格的处理。

应聘人员须明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并承诺履行新冠肺炎疫情应报尽报义务,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本公告由高新区纪工委监工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3-3583215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监督电话:0533-3586123(高新区组织人事部)

原标题:2021年高新区招聘纪检监察辅助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zbzhhgx.cn/zuixin/20210224/212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