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反应应变、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方面能力素质。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公布。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的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关注海阳市政府网站及微信群)。
进入面试人员按照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文件规定需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如报考岗位未组织笔试则补交30元面试考务费)。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直接组织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如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则组织专家对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评价、择优录用。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海阳市政府网站及微信群公布。
(四)体检
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应聘人员进行体检。
体检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费用和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复检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检、复检的,视为放弃体检,体检成绩为不合格。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一并对招聘条件要求的身体情况进行检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应聘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应聘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五)考察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通知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参照《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实施,国家对招聘岗位考察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招聘单位及考察组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六)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在海阳市政府网站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聘用手续办结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聘用
经公示进入拟聘用范围者,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以劳务派遣形式签订劳动合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人员正式聘用,试用期满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四、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工资按照不低于海阳市最低工资标准按月计发。
五、其它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不符合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报名者可在海阳市政府网站(http://www.haiyang.gov.cn/)查看相关事宜。
招聘咨询电话:0535-3221282
本公告由海阳市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附件:
海阳市人民法院
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25日
原标题:关于从机关、事业单位临时工作人员中招聘司法辅助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aiyang.gov.cn/art/2021/3/25/art_14046_29057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