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等,对应聘者提供的报名信息进行线上初审。初审合格者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分段分批进行现场原件校验,未按时参加原件校验的,取消审查资格。原件校验时按要求提供以下资料:
1.《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崇州市人民法院审判辅助人员报名表》;
2.应聘者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退伍证、工作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
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发放《考核通知书》。
(二)体能测试
报考司法辅助警察岗位的人员须首先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达标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1.体能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试内容:
1000米跑:4分25秒以内;纵跳摸高:265cm以上;10米×4
往返跑:13秒1以内。
3.体能测试注意事项:考生凭《考核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按具体通知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体能测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试资格。
(三)面试
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核。
1.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面试注意事项:面试人员凭《考核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按具体通知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成绩公布。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5.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进入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七、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拟聘人员在崇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chongzhou.gov.cn/chongzhou/c140465/list.shtml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实名反映拟聘人员不符合应聘条件且经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聘用与报到
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由崇州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报崇州市人民法院审核后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报到时应当提供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劳动)合同证明书。
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成绩排名递补1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九、纪律与监督
招聘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十、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不举办任何培训辅导班,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范围,不收取报名费。
公开招聘咨询电话:
崇州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028)82313917
崇州市人民法院:(028)68892635
本公告发布网站:
1、崇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http://www.chongzhou.gov.cn/
2、成都人事考试网站
http://www.chongzhou.gov.cn/chongzhou/c140465/list.shtml
最终解释权归崇州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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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州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4月8日
原标题:崇州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招聘崇州市人民法院审判辅助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chongzhou.gov.cn/chongzhou/c139022/2021-04/08/content_7f29fac7a0c145519fb13485cb680481.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