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及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上的信息为准。
2、笔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
笔试主要考察综合素质能力,不指定考试用书。考生凭有效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开始30分钟后未能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报考人员可于笔试后5个工作日登陆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二)资格审核和面试
参加资格审核的面试对象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广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和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检察院官网(http://www.hzjcy. com)上公布。
面试对象需携带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学位学历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指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
通过资格审核的,当场发给面试通知书。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我院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通过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广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和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检察院官网(http://www. hzjcy. com)公布。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示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考试总成绩及考生名次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广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和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检察院官网(http://www. hzjcy. com)上公布,考生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
五、体检和政审考察
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与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我院组织政审考察。
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在成绩合格考生中依次递补体检人选。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录用的,可在成绩合格考生中依次递补考察人选。公示中发现问题的,可在成绩合格考生中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