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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广东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检察院招聘编外检察官助理23人公告

2018广东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检察院招聘编外检察官助理23人公告

六、公示与聘用

政审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广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和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检察院官网(http://www. hzjcy. com)上公示5天。如公示无问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放弃聘用的、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或发现其他问题不可聘用的,取消聘用。

取消聘用的,我院可以按照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其他人选。

七、薪酬待遇和劳动合同

获聘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待遇标准按区雇员管理有关文件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年终根据绩效考核发放绩效奖励。

八、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或在应聘过程和聘用期间弄虚作假,违反诚信原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责任。

(二)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招聘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或证件与报名登记表不一致的,不得参加。

(三)招聘工作由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逢工作日9:00-11:30,14:30-17:00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

本公告由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原标题: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公开招聘编外检察官助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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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检察院

2018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