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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广东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检察院招聘编外检察官助理23人公告

2018广东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检察院招聘编外检察官助理23人公告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法律赋予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批准决定逮捕权、公诉权、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权、刑事审判监督权、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和监管改造机关活动是否合法的监督权、民事审判监督权、行政诉讼监督权等。根据检察工作需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检察官助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范围

(一)招聘岗位与人数:

招聘检察官助理23名,主要从事与检察业务有关的辅助性工作。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

(二)报考人员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历及以上毕业生。报考人员须于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在校在读学生不得报考。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有C1以上驾驶执照者优先。

(三)本科学历报考者报考年龄为:除从事政治工作、党建工作为18至35周岁(即1982年6月28日至2000年6月27日期间出生),其他岗位为18至28周岁(即1989年6月28日至2000年6月27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

(七)自行解决住宿,不解决广州户口。

三、报名方法

(一)网络报名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考生自行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报名,报名时间6月27日9:00至7月3日17:00,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申请。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确定符合条件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按照网站提示的步骤进行报名,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系统审核。报名系统将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登记表进行初审。

3.报名确认及打印准考证。经资格初审通过并确认报名后,报考人员应于7月6日0:00至7月7日24:00期间,登陆原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一经审核通过,不能更改。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3.在职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无论在编或试用期期间,均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现场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