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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辽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公告(6名)

2021辽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公告(6名)

营口人事人才网 | 2021-05-27

(二)笔试

报考文职辅助职位的进行笔试测试,笔试测试内容为《公文能力写作》。考试时间为90分钟,考试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笔试时间初定为6月2日(周三),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速录技能测试

报考书记员职位的进行速录技能测试,内容为计算机中文速录考试,速录技能测试统一采用台式电脑、标准键盘进行。测试形式为看打,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速录技能测试时间初定为6月2日(周三),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面试

1.笔试(速录技能测试)结束后,达到合格分数线者,按笔试(速录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以面试与录用3:1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人数无法达到要求的,以笔试(速录技能测试)达到合格的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2.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使用标准化统一题本,实行百分制,主要测试考生岗位适应、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能力。

3.面试后确定考试总成绩。成绩的权重比例各为50%,考生成绩的权重计分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速录技能测试)×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如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而无法进行排序的,其名次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报考同一职位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计划聘用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考生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考察、公示与聘用

报考同一职位的体检合格人员根据招聘人数1:1的比例

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由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组织实施。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中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由营口环盈物业管理公司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原则上第一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1年,其中试用期1个月。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双方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五、管理及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方式管理,工资标准为2600元/月,缴纳“五险一金”。

六、疫情防控要求

考生应遵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事先在本人手机上下载辽事通,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持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证明参加报名和考试。

请考生认真阅读和签署《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3,自行打印),于报名当天递交。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其他事项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招考职位。报名时预留的手机号码务必真实准确、保持畅通,因联系不畅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本次招聘由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监察室进行监督,其它未尽事宜,以招聘方解释为准。

报名咨询:0417-2878521;0417-2878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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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5月27日

原标题:2021年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ykrl.yingkou.net.cn/News_View.asp?NewsId=1948